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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21

“代理退保”“代理维权”有风险,提高警惕理性决策莫受骗之面临法律风险篇

浏览:626次
杨女士受自称是“资深律师”的“代理退保”机构刘某诱导,伪造保险代理人小李销售误导证据(如虚假签名、篡改录音等),向保险公司提出全额退保诉求。经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其提供的证据均为伪造,保险公司提醒杨女士继续参与此类行为,将以“虚假投诉”名义向法院起诉。杨女士向律师咨询了相关问题,经律师提醒及时放弃退保,但已支付给“代理退保”机构的定金已无法退回。风险提示:非法“代理退保”“代理维权”个人或机构为达目
2025-03 20

“代理退保”“代理维权”有风险,提高警惕理性决策莫受骗之个人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篇

浏览:626次
案例:王女士轻信微信群“全额退保”广告,向代理方张某提供了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信息,让其办理退保事宜。随后,王女士发现银行卡被盗刷,个人信息被利用于非法贷款申请,损失的资金难以追回。王女士当时虽无理赔需求,但个人信息泄露导致了财产损失,且退保后失去原有保险保障。风险提示:“代理退保”“代理维权”组织和个人通过签订代理合同,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金融账户等个人敏感信息,消费者可
2025-03 18

“代理退保”“代理维权”有风险,提高警惕理性决策莫受骗之丧失保障篇

浏览:609次
案例:张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被自称是“专业律师”的“代理退保”机构工作人员吕某怂恿退保重疾保险,声称能够全额退回张先生所交保费。张先生向吕某支付定金后,吕某通过伪造证据、恶意投诉等方式操作退保。全额退保成功后,张先生支付了剩余“代理退保”手续费。半年后,张先生确诊恶性肿瘤,但因保单退保无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失去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张先生追悔莫及。风险提示:参与非法“代理退保”“代理维权”,有可能丧
2025-01 27

“消费返利”是陷阱 “高额回报”需警惕

浏览:757次
“消费返利”是陷阱  “高额回报”需警惕春节即将来到,购物消费将迎来高峰,商家纷纷推出各类优惠、打折、返利等举措,吸引消费者,促进销售量提升。一些不法平台也巧妙利用大众对“创新”“优惠”的向往心理,打出一系列极具吸引力的口号“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等,这些看似诱人的宣传与传统商家的促销活动有着本质区别。打着“消费返利”名号的平台往往缺乏实际的商品交易或服务提供作为支撑
2025-01 08

“三适当”原则风险提示

浏览:649次
2024-12 13

关于防范非法“代理退保”风险的提示

浏览:1308次
广大保险消费者:近期,一些不法分子以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业内专业人士等名义,在微信、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平台发布有关信息,宣称“国家出台退保政策”“退保新规”等,以“代理退保”“代理维权”名义招揽生意,声称消费者购买的保险无论多长时间、多少金额均可“全额退保”“解决债务”,怂恿或诱骗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等事项。此类非法“代理退保”行为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稳定。在此,青
2024-12 13

关于非法“代理退保”风险提示

浏览:818次
广大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持续打击防范非法“代理退保”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省保险市场正常秩序,青海省保险行业协会做出如下提示:一、不得虚假宣传、诱导客户委托代理退保。不得通过QQ群、微信群、朋友圈、电商平台等渠道散布保险行业负面信息;不得发布“全额退保”等类似虚假信息;不得怂恿、诱导客户委托代理“全额退保”。二、不得操控投诉,阻断客户正常维权。不得编造理由,指
2024-12 04

关于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产品的风险提示

浏览:1187次
案例:近日,高女士在购买车辆保险的过程中,一名自称为“中间代理人”的马某主动与其联系,告知可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仅需300元手续费即可在投保当日收到电子保单。马某承诺提供免费理赔咨询等多项增值服务,并将以往客户的聊天截图整理发给高女士,逐步取得高女士的信任。然而,在高女士支付费用后,保单却迟迟未出,且马某也突然失联,万分焦急的高女士遂向保险公司寻求帮助。保险公司了解详情后,指导高女士通过正规渠道成
2024-05 0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关于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风险提示

浏览:1348次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陆续接到关于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方面的投诉,保险消费者较为集中反映未在投保阶段充分了解现金价值相关事项,对保险合同中所附现金价值表不知情或不认可,要求保险公司解除合同、退返保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发布2024年第1期消费风险提示,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理性购买保险产品,避免出现提前退保损失。现金价值是根据保险精算原理计算的保单实际具有的价值,它是长期人身保
2023-09 04

关于防范“代理退保”黑产的提示

浏览:1576次
广大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持续打击防范“代理退保”黑产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省保险市场正常秩序,青海省保险行业协会做出如下提示:一、不得虚假宣传、诱导客户委托代理退保。不得通过QQ群、微信群、朋友圈、电商平台等渠道散布保险行业负面信息;不得发布“可全额退保”等类似虚假信息;不得怂恿、诱导客户委托代理“全额退保”。二、不得操控投诉,阻断客户正常维权。不得编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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