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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商业车险改革成效显著

信息来源:青海省保险行业协会| 发稿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5-25 | 查看19202次


商车改革,即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旨在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的需要,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的需求,促进保险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青海自2015年底启动商业车险改革工作以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承保篇


1.单均保费持续下降,消费者普遍获益

    本次商车改革在车险定价时引入费率调整系数(包括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通过不断调整费率因子的适用范围,青海省商业车险折扣力度逐年增大,目前单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15%,消费者车均保费支出减少700余元,续保客户降价比例80.3%,投保率提升至54.07%,消费者普遍受益。


2.NCD系数发挥实际作用,保费和风险更匹配

    商车改革费率调整系数中的无赔款优待系数,即连续3年未出险为0.6,连续2年未出险为0.7,上年未出险为0.85,新车、上年出险1次或平台有不浮动原因的为1.0,上年出险2次为1.25,上年出险3次为1.5,上年出险4次为1.75,出险5次及以上为2.0。NCD系数的设置使得保险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车主享受到更低的车险费率。


3.示范性条款和创新型条款并行,保险责任范围拓宽,消费者选择权扩大

    商车改革新修订了行业示范性条款,修订以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示范条款共减少了15条责任免除事项,原有38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保留10个,新增1个,主险保障范围扩大,同时鼓励各保险机构开发创新型条款,消费者的选择余地加大。


4.车型定价机制引入,助力解决汽车行业“零整比”问题

    商车改革引入并加大对车型定价因子的运用,对安全性低、零整比(“零整比”即市场上该车型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高的汽车厘定更高的保险费率,在促进汽车消费公平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5.引入折旧因子,“高保低赔”问题得以解决

    “高保低赔”是指车辆投保时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费,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却按折旧价赔付。商车改革后,车损险保额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费也相应大大降低。




理赔篇


1.引入代位求偿机制,无责不赔得以解决

    商车改革行业示范条款中,对车辆损失险明确了三种索赔方式供被保险人选择,即向责任对方索赔、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和代位求偿。代位求偿适用于被保险人投保车损险且发生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事故责任明确,未得到责任对方的赔偿,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赔付,并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获得代位求偿的权利,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追偿。这样就避免了消费者因第三方怠于赔付而引起的损失,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2.小额理赔案件数量减少,消费者驾驶习惯趋向谨慎,出行环境改善

    商车改革将出险理赔次数与保险费率挂钩,并引入交通违法浮动系数,让车险价格和出险次数及遵守交通规则情况充分联动,使用车险价格杠杆引导车险客户主动安全驾驶,强化保险费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约束,规范驾驶人文明驾驶,有效维护了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改善了出行环境。


3.市场活力得以激发,提升服务品质成为行业共识

商车费改初期,车险市场经营普遍同质化,商车改革将更多地定价权还给市场,行业资本竞相进入,转型升级压力增加,行业主体只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才能适应当前竞争环境。从承保流程改造、渠道经营获客、理赔服务优化再到合规风险管控,商车改革的落地实施为车险产品的创新提供了契机,为车险市场百花齐放、多元发展的格局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