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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保险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发布

信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稿作者:青海省保险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01-30 | 查看68次

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持续加大工作协同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积极成效。以下为第二批保险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一 宋某等人以短期退保名义实施合同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07月起,宋某经营某保险经纪公司分公司,代理销售某保险公司年金险、重疾险等保险产品并收取相应佣金。202010月至20225月,宋某以承诺返佣、保本付息为诱饵,直接发展或招募仇某、季某等人,由其发展18名投保人,在投保人无真实意愿且无长期续保能力的情况下,由投保人自筹资金、或由仇某、季某等人推荐融资垫付首期保费的方式,安排18名投保人先后投保2010年期年金险、820年期重疾险,并于投保后一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时间内退保。经司法审计,28份保单投保金额共计1763万余元,退保金额和保单佣金共计2348万余元,造成某保险公司实际损失共计584万余元。

查处过程

20239月,公安机关接到保险公司报案后对本案立案侦查。20253月至9月,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经法院审理,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宋某等七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部分人员适用缓刑。其中,宋某因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撤销原刑事判决书的缓刑部分,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相关判决均已生效。

典型意义

依法从严打击,重拳遏制保险黑灰产发展势头。近年来,退保黑产犯罪在保险行业呈增长态势,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本案中,犯罪团伙虚构具有投保意愿及投保续保能力的事实,隐瞒主观上不具有实际履约意愿的真相,企图以先投保长期保险再短期退保的方式,套取保险佣金,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和保险机构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保险市场秩序,应当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此,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司法机关,持续深化跨部门协同合作,依法从严打击退保黑产犯罪,遏制保险黑灰产发展势头。

坚持源头治理,执法司法联动净化保险行业生态。通过典型个案打击,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司法机关持续加强行刑衔接,以风险提示、司法建议、普法宣传等举措,深化案例警示教育、强化法律义务告知,指导保险机构进行投保人真实意愿核查管理和风险管理,通过个案办理类案分析制度完善的路径,持续深入开展行业治理,形成行业自律、监管执法、司法打击的联动型防范和惩治保险领域黑灰产合力,从源头上防范黑产团伙损害金融消费者和保险机构利益。

案例二 王某等人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代理退保

基本案情

20241月,王某与马某、纪某某(马某、纪某某另案处理)入股成立某法律信息咨询公司,并于20243月开始从事保险退保业务。此后,王某与纪某某出资,由马某非法购买大量保险公司投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保险种类、保险状态等)共计67207条,并将上述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前述法律信息咨询公司业务员用于保险退保,王某非法获利68749元。

查处过程

202410月,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20259月,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经法院审理,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68749元。马某、纪某某另案处理。

典型意义

严惩非法购信,筑牢信息安全屏障。近年来,代理退保黑灰色产业链以全额退保维权为幌子,通过恶意信访投诉、虚假陈述等手段牟取高额佣金。代理退保黑灰产的第一步,往往是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开始,消费者信息一旦流入黑灰产渠道,就可能成为精准客源。对于以非法购买个人信息作为代理退保敲门砖的行为,应当以侵犯个人信息罪依法严惩,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屏障。

协同聚力攻坚,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充分发挥保险机构获取线索的前沿作用,强化行刑衔接,实现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的紧密联动,持续开展消费者宣传教育,推动源头治理,搭建起行业筛线索、公安办案件、公众齐防范的高效共防模式,对于跨领域协同打击此类盗信息、诱客户、赚佣金黑灰产案积累了有益经验,形成协同共治、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