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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机动车辆保险消费者的一封公开信

信息来源:青海省保险行业协会| 发稿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1-05 | 查看21549次

尊敬的机动车辆保险消费者:

为切实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健康的保险市场竞争秩序,坚决打击机动车辆保险“捆绑销售”、“买商品送保险”、“指定维修”等严重损害机动车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青海保监局联合青海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险中介渠道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专项整顿和规范工作,严厉打击严重侵害机动车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共同打击侵害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请您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过程中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您在购买车辆、办理车辆临时号牌、办理车辆贷款或车辆保养、维修等过程中,您有权自主决定通过何种渠道购买保险、可以自主选择购买哪家保险公司产品,任何机构和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您购买保险产品;

二、请您在购买车辆保险的过程中,将您的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告知保险公司,并亲自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

三、您在办理车辆保险理赔事项过程中,有自主选择维修机构的权利,任何机构和个人均无权采取强制、引诱或限制等手段,要求您到指定机构进行车辆维修,直接或间接侵害您的自主选择权;

四、请您不要轻信某些商贸机构以“买红酒送保险”、“买商品送等值保险”等为噱头进行的促销活动。首先,这些机构没有合法的保险销售资格,您的保险消费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有可能购买到假保单;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要求,保险公司应在与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就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向您作出明确说明,以确保您对保险条款的知情权,如若您将此事项交由不具有保险销售资质的机构经办,届时若发生纠纷您将难以维权;再次,您很有可能通过这种方式购买到质次价高的商品。

健康有序的保险市场发展环境需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式共同维护,如您在购买车辆保险的过程中遇到上述侵犯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您拨打12378向青海保监局或拨打12315向青海省工商局举报,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