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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银行业保险业 消费者维权渠道有哪些

信息来源:青海省保险行业协会| 发稿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4-11 | 查看2191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如何合法、高效维权,受到广大金融消费者的普遍关注。本文梳理了金融消费者与银行保险机构发生消费纠纷后的主要维权渠道,供参考。

1.向银行保险机构投诉

银行保险机构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处理消费投诉的责任主体,金融消费者与银行保险机构发生消费纠纷,应当首先向银行保险机构反映,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公平公正作出处理决定。同时,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营业场所或者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本单位的投诉电话、通信地址等投诉渠道信息和消费投诉处理流程等。在产品或者服务合约中,银行保险机构也应当提供投诉电话或者其他投诉渠道信息。金融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上渠道查询投诉电话维权。

2.申请调解

若向银行保险机构投诉后,仍无法解决消费争议,金融消费者可向银行业保险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应本着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及时组织金融消费者与银行保险机构共同协商解决争议。调解组织调解期限一般在15个自然日,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调解组织提供现场调解、在线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它是一种便民高效零费用的维权方式。

以下是青海辖内银行业保险业调解组织的咨询电话:

青海省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西宁辖内银行业消费纠纷):0971-8116833;

西宁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西宁辖内保险业消费纠纷):0971-6268618;

海东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主要调解海东市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消费纠纷):0972-8688233;

海西州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主要调解海西州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消费纠纷):0977-8201975;

格尔木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主要调解格尔木市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消费纠纷):0979-8490901;

海南州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海南州辖内保险业消费纠纷):0974-8523500;

海北州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海北州辖内保险业消费纠纷):0970-5643992;

玉树州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主要调解玉树州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消费纠纷):0976-8820700。

3、 向监管部门投诉

若银行保险机构未公平公正处理消费纠纷或者内部投诉,金融消费者可以向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反映,监管部门在收到消费投诉的7个工作日内,会将消费投诉转送被投诉机构并告知金融消费者,同时对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西宁辖内银行保险监管部门投诉热线为:12378或0971-8818273。

4、仲裁/诉讼

通过以上方式都不能解决消费纠纷时,金融消费者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需要强调的是,金融消费者和银行保险机构一旦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就不得再向法院起诉。仲裁采取一裁终局制,不得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