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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抓维权

信息来源:青海省保险行业协会| 发稿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2-27 | 查看2621次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之所以经常拿它说事,那是因为群众利益无小事,消费者权益大于天。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银保监会于日前正式印发了《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从“体制”“机制”“监管”和“行业自律”四个方面强化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这是今后银行保险业维权工作的基本遵循。

应该说,《意见》的印发,是银行保险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离开了人民,我们就会一事无成。”我们党自成立那天始,就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始终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从而赢得了人民的用户和爱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必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贡献力量。

实践证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为此,《意见》规定了主体机构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从董事会、委员会、高管层到执行部门,责任逐级授权,层层抓好落实,真可谓织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只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多方努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从当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来看,机制建设是重中之重。因此,主体机构要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有效加强业务经营行为管理,发挥内部审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纠偏作用和监事会对治理层相关履职情况的监督作用。要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对面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等环节开展消保审查,并将其纳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线上线下并重,风控关口前移。要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机制,并纳入机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问责体系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要加强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机制,包括消保工作重大信息、产品和服务、投诉管理等相关信息,披露需充分考虑消费者需求,有利于消费者在接受产品和服务前充分了解其特点和风险,更加理智地决策。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辖内主体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各行业协会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结合自身定位,发挥专业优势,提升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我治理水平。只要这样做了,就能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