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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改革,消费者利好几何?

信息来源:西海都市报| 发稿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2-28 | 查看1186次

车险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2020年9月,我国车险综合改革正式实施,此次改革,给老百姓带来了哪些实惠呢?

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

改革实施后,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无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2000元不变;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商业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

改革实施后,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主险由原来的4个减为3个,原盗抢险并入机动车损失保险,并且增加了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障责任。同时,示范条款删除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免责条款,取消了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此外,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从5万元至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元至1000万元档次,更好地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作用。

车险费率总体降低

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优化。改革后,我省采取了相较于全国各省市最大力度的费率调整方案,即浮动比率上限保持30%不变,下限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大幅提高了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同时,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降低。车险费率“奖优罚劣”作用的发挥,让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良好的消费者更加受益。

消费者选择更加丰富

如今,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新增了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等两个减费条款,增加了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附加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条款,开发了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开发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