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保险业发展迈入历史最佳时期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稿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03 | 查看5212次
日前,笔者在青海省保监局组织的青海保险业第三季度市场运行情况分析会上获悉,截至2010年9月底,青海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20.07亿元,赔付支出4.59亿元,均创历史新高。这是自1980年青海恢复发展保险业到2007年保费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后的最大突破。青海保险业务突破10亿元,整整用了28年时间,而从保费收入10亿元到20亿元大关,仅用了不到3年的时间。这标示着当前青海保险业的发展已经迈入了历史最佳时期。
据悉,“十一五”以来,青海保险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使全省保险业务得到了良好发展,保费收入增长迅速,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经营效益得到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是保险业规模迈上新台阶。进入“十一五”以来,全省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在25%以上,尤其是今年以来,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1.31%,增长率全国第5位,1-9月份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0.07亿元,保险深度为2.1%,保险密度为360.16元/人。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41.06亿元,是2006年的1.9倍。截止目前,全省共有保险分支机构213个,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家,保险营销员6172人,一个经营主体多元、服务网络健全、竞争更加充分的市场格局正逐步形成。
二是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发挥。2006年以来,全省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了11757.3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累计支付各项赔款14.89亿元;为居民提供了8482.1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赔款与给付支出9.5亿元。无论是应对自然灾害,解决火灾、雪灾、矿难、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还是在弥补家庭各项经济损失方面,保险业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风险保障。2006年以来,全省保险业累计缴纳各项税金2.07亿元。同时,随着保险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的功能日益显著,保险业逐步成为政府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是保险监管理念日趋成熟。在以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为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框架内,不断健全完善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保险监管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在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产品、人员、机构管理及行政许可、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操作流程,建立了行政许可委员会和行政处罚委员会,确保依法监管更加公开、公正、公平。专业化、全方位、动态监管的局面已初步形成,产险、寿险市场监管与保险中介市场监管相互补充,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对事与对人监管紧密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的动态监管体系稳步运行。初步探索建立了产寿险分类监管制度。在格尔木市设立了青海保监局驻海西州巡查组,监管触角得到有效延伸,较好地发挥监管重心下沉、端口前移的积极作用,提高了监管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通过采取市场巡查和在线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监管方法和手段不断改进,有效遏制了恶性违规竞争,稳步推进分类监管,提高了现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四是保险行业基础建设逐步加强。“十一五”期间,青海保监局先后提出了“构建和谐青海保险业、打造青海保险至善省”的目标,以及构建全省保险业“一体两翼”市场格局、建设海西保险示范区的发展战略,为推动全省保险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精神助力,指明了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建立并实施了青海保险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对辖区内保险业不良行为进行管理,推进全行业诚信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弘扬保险诚信意识,传播先进的保险文化,保险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恢复了省保险学会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自律组织,先后成立了海西、海东保险行业协会,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保险行业协会工作网络。辖内保险机构进一步转变了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开展自律活动,先后出台了机动车辆保险、企财险、工程险、人员流动等方面的自律公约,并建立了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自律机制。
青海保监局赵衍亮局长在会上指出:青海保险业保费收入突破20亿元是一个跨越,更是一个新的起点。他说:当前全省保险业即将迈入“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这个新的阶段,保险业承担着既要加快发展速度、做大保险规模、扩大保险覆盖面,又要着力转变发展方式、迅速提升发展质量的双重紧迫任务。因此,他要求全省保险业,要进一步大胆创新、勇于突破,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要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完善保险市场体系。通过不断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保险公司来青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引进农业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等专业性较强且目前青海保险市场缺乏的保险主体,鼓励中小保险公司和新进主体拓展业务,努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继续鼓励和引导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朝着规范化、规模化和职业化方向发展,规范保险兼业代理市场,优化地区和行业结构,促进保险代理市场有序竞争,鼓励银行、邮政等机构进入保险兼业代理市场,支持银保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深化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探索保险营销的新模式,促进营销员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紧紧围绕“一体两翼”的发展思路,有重点地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好西宁、海东和海西三个区域性保险市场的建设,带动全省保险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要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重点关注低收入群体的保险保障需求,引导公司在县以下地区延伸保险服务机构,拓宽县域保险服务渠道,提高县域保险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大保险服务创新力度,服务青海藏区发展。引导各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积极开展青稞、牦牛、藏系羊等藏区农牧业保险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在藏区设立保险机构,完善藏区保险服务体系。围绕青海省重点发展新型材料、光伏发电、风能利用、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认真梳理相关行业和企业的保险需求,积极开发适应性保险产品,提供配套保险服务,为保险业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寻求突破口和增长平台。探索建立地震、牧区雪灾等巨灾保险机制,提高抗击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与生活秩序的能力。
三要继续强化保险监管,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为根本,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促进发展为目标,以依法监管为准绳,以防范风险为重点,以提升监管水平为手段,切实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根据保险机构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切实发挥分类监管的扶优限劣作用。不断提高保险业结构调整的科学性,积极引导保险公司通过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保障功能、扩大保险覆盖面、促进稳健经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研究制定较为科学的结构调整评价指标体系。继续推进保险消费者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保险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要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以高原特色农牧业保险和绿色经济保险需求为重点,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开发适应青海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个性化、多元化保险产品,促进保险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逐步建立健全以保险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产品创新机制。争取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四个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悉,“十一五”以来,青海保险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使全省保险业务得到了良好发展,保费收入增长迅速,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经营效益得到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是保险业规模迈上新台阶。进入“十一五”以来,全省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在25%以上,尤其是今年以来,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1.31%,增长率全国第5位,1-9月份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0.07亿元,保险深度为2.1%,保险密度为360.16元/人。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41.06亿元,是2006年的1.9倍。截止目前,全省共有保险分支机构213个,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家,保险营销员6172人,一个经营主体多元、服务网络健全、竞争更加充分的市场格局正逐步形成。
二是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发挥。2006年以来,全省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了11757.3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累计支付各项赔款14.89亿元;为居民提供了8482.1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赔款与给付支出9.5亿元。无论是应对自然灾害,解决火灾、雪灾、矿难、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还是在弥补家庭各项经济损失方面,保险业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风险保障。2006年以来,全省保险业累计缴纳各项税金2.07亿元。同时,随着保险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的功能日益显著,保险业逐步成为政府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是保险监管理念日趋成熟。在以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为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框架内,不断健全完善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保险监管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在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产品、人员、机构管理及行政许可、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操作流程,建立了行政许可委员会和行政处罚委员会,确保依法监管更加公开、公正、公平。专业化、全方位、动态监管的局面已初步形成,产险、寿险市场监管与保险中介市场监管相互补充,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对事与对人监管紧密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的动态监管体系稳步运行。初步探索建立了产寿险分类监管制度。在格尔木市设立了青海保监局驻海西州巡查组,监管触角得到有效延伸,较好地发挥监管重心下沉、端口前移的积极作用,提高了监管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通过采取市场巡查和在线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监管方法和手段不断改进,有效遏制了恶性违规竞争,稳步推进分类监管,提高了现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四是保险行业基础建设逐步加强。“十一五”期间,青海保监局先后提出了“构建和谐青海保险业、打造青海保险至善省”的目标,以及构建全省保险业“一体两翼”市场格局、建设海西保险示范区的发展战略,为推动全省保险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精神助力,指明了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建立并实施了青海保险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对辖区内保险业不良行为进行管理,推进全行业诚信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弘扬保险诚信意识,传播先进的保险文化,保险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恢复了省保险学会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自律组织,先后成立了海西、海东保险行业协会,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保险行业协会工作网络。辖内保险机构进一步转变了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开展自律活动,先后出台了机动车辆保险、企财险、工程险、人员流动等方面的自律公约,并建立了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自律机制。
青海保监局赵衍亮局长在会上指出:青海保险业保费收入突破20亿元是一个跨越,更是一个新的起点。他说:当前全省保险业即将迈入“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这个新的阶段,保险业承担着既要加快发展速度、做大保险规模、扩大保险覆盖面,又要着力转变发展方式、迅速提升发展质量的双重紧迫任务。因此,他要求全省保险业,要进一步大胆创新、勇于突破,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要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完善保险市场体系。通过不断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保险公司来青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引进农业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等专业性较强且目前青海保险市场缺乏的保险主体,鼓励中小保险公司和新进主体拓展业务,努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继续鼓励和引导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朝着规范化、规模化和职业化方向发展,规范保险兼业代理市场,优化地区和行业结构,促进保险代理市场有序竞争,鼓励银行、邮政等机构进入保险兼业代理市场,支持银保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深化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探索保险营销的新模式,促进营销员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紧紧围绕“一体两翼”的发展思路,有重点地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好西宁、海东和海西三个区域性保险市场的建设,带动全省保险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要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重点关注低收入群体的保险保障需求,引导公司在县以下地区延伸保险服务机构,拓宽县域保险服务渠道,提高县域保险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大保险服务创新力度,服务青海藏区发展。引导各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积极开展青稞、牦牛、藏系羊等藏区农牧业保险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在藏区设立保险机构,完善藏区保险服务体系。围绕青海省重点发展新型材料、光伏发电、风能利用、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认真梳理相关行业和企业的保险需求,积极开发适应性保险产品,提供配套保险服务,为保险业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寻求突破口和增长平台。探索建立地震、牧区雪灾等巨灾保险机制,提高抗击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与生活秩序的能力。
三要继续强化保险监管,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为根本,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促进发展为目标,以依法监管为准绳,以防范风险为重点,以提升监管水平为手段,切实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根据保险机构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实施差异化监管,切实发挥分类监管的扶优限劣作用。不断提高保险业结构调整的科学性,积极引导保险公司通过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保障功能、扩大保险覆盖面、促进稳健经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研究制定较为科学的结构调整评价指标体系。继续推进保险消费者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保险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要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以高原特色农牧业保险和绿色经济保险需求为重点,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开发适应青海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个性化、多元化保险产品,促进保险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逐步建立健全以保险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产品创新机制。争取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四个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